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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城区环境保护局

办公电话:0355-2239671

投诉电话:0355-2239658

邮政编码:046011

传真号码:0355-2239671

办公地址:城区太行东街福中巷1号

电子邮箱:czscqhbj@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区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拟订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定全区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政策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三)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辆等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区环境功能区划;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审定区管开发建设活动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五)协助上级环保部门承担全区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六)协调解决各县、区,各部门以及市内跨行政区域、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时间;协调县区间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七)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执行国家或省制定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与污染控制标准;参与制定全区环保产业发展意见,参与环保设备和产品的质量监督;协助承办全区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区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编制、发布全区环境质量报告和环境状况公报。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组织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及国外环境保护项目、资金、技术的引进工作;协调、承办环境保护 国际条约中的有关本区的履约工作。

(十一)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协助区党委、政府对各工农商公司、街道环境保护组织实行双重领导。

(十二)监督、指导各工农商公司、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区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