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区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10-09 16:38:00   

城政办发〔2017〕59号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区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城区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长治市城区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

工 作 方 案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对防止大气污染、减少农田污染、增加土壤肥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全区秋收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抓好今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杜绝秸秆焚烧,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的“四基化”利用,多措并举,以用促禁的要求,着重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坚决杜绝秸秆禁烧,推动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农业工程建设再创新水平,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确保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 综合利用方式

    (一)肥料化利用:通过机械直接还田、覆盖还田等方式,扩大还田面积,有效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良土壤、培肥地力。

秸秆还田技术要求:粉碎细致、抛洒均匀,粉碎长度不大于10cm,留茬高度不大于5cm,地块不重不漏、不留地头岸边;

浅旋覆盖技术要求:覆盖严密,土壤和秸秆充分混合,浅旋深度6—10cm,地块不重不漏、不留死角。

(二)饲料化利用:围绕饲草类规模化畜牧养殖,搞好秸秆青贮氨化技术推广应用。

(三)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引导以秸秆为原料的食用菌生产企业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利用秸秆。

三、还田时间

2017年10月1日—2017年11月15日。

四、实施办法

各街道要根据全区秸秆还田工作的任务和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秸秆还田和浅旋覆盖,落实各项禁烧措施,全面完成秸秆还田工作任务,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

本次任务完成由街道组织牵头,各村具体实施,农林部门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服务,区财政部门给予补贴,不能进行机械化实施的地块,各村结合实际采取人工方式还田,凡用于牛羊饲料的要清理出地面,集中妥善保存。

五、奖补措施

在规定时间完成秸秆肥料利用、原料利用、基料利用并深翻土地的,区财政将给予每亩40元的补助;完成综合利用未深翻的,区财政将给予每亩20元的补助。该补助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是秸秆还田、严禁焚烧秸秆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各街道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禁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四到位”。建立区、街道、村分级禁烧网络,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禁烧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大查处力度。区政府将组织环保、农林、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巡查组,深入各街道昼夜巡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街道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督查。区环保局禁烧期间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明确巡查责任,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各街道要密切配合,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对秸秆焚烧易发地区进行重点防范、巡回检查。发现焚烧秸秆行为,及时制止,迅速通报。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依法从重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协调配合。环保、农林、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农林部门要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搞好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推广,提高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环境保护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禁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秸秆禁烧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新闻单位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公布进展情况,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进行曝光。

(四)严格检查验收。为确保补助资金使用安全,秸秆还田任务圆满完成,区农林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验收方案,建立秸秆还田台账,做到农户、还田地块清晰准确,农户、村、街道、区逐级签字。

 

    附件:2017年城区秸秆综合利用面积统计表

http://www.kangcui888.com/uploadfile/2017/1117/2017111704384296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