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03-10 1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11〕23 号)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城区人民政府网(www.kangcui888.com)进行公开并可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城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355-2188711;电子邮箱:cqxxg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城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0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指南》和《目录》编制情况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认真编制完善了《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城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网上发布,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

认真编制目录,确保信息适时发布。按照由近及远、递次推进的原则,认真梳理各类信息,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修订工作,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填报工作。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1143条。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解到各街道、有关单位,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单位、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区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43余条,其中概况信息312条,占比27.3%,机构职能45条,占比3.4%,规范性文件38条,占比3.3%,部门文件46条,占比4.0%,领导动态78条,占比6.8%,工作动态214条,占比18.7%,决策信息25条,占比2.2%,行政执法项目114条,占比9.9%,监督检查16条,占比1.3%,便民信息255条,占比22.3%。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专门培训,在政府网站开辟信息公开相关栏目,供广大市民网上查询。二是建设信息查阅场所。区档案局、政务大厅按照《条例》要求,辟出专门区域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三是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区完善了广播电视、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单等传统公开方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同时,不断拓展新的公开载体,通过区政府网户网站“领导信箱”、“咨询投诉”、“社情民意”等栏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受到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区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2010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0年度通过领导信箱、咨询投诉、社情民意栏目和市政府转办监督投诉,共收到社会公民咨询、反映咨询75条,所有问题都及时进行了回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0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信息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只公布了机关的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规划方案、机关工作的制度等简单的信息,条例要求的主动公开的信息空缺较多。二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没有计划。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区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〇一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