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业务“一次性告知”((最新政策2017)

2017-06-13 16:00:00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一
购买商品房贷款
需准备的资料:
1.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3. 不低于20%的房屋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套房首付140平米以下不低于30%,140平米以上(含140平米)不低于50%房屋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说明:
1. 担保方式:借款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担保方式。目前有连带责任担保加抵押、房产抵押、质押、质押加抵押四种担保方式。
2. 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65岁。
4. 偿贷能力: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的60%。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依据,有异议者可提供最近三个月工资流水(加盖银行业务章或本单位工资花名表加盖财务章),收入超过3500元的需提供近三个月个人所得税发票。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二
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
需准备的资料:
1.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或提供计委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开发商公章。
3. 不低于20%的房屋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说明:
1. 担保方式:借款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担保方式。目前有连带责任担保加抵押、房产抵押、质押、质押加抵押四种担保方式。
2. 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65岁。
4. 偿贷能力: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的60%。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依据,有异议者可提供最近三个月工资流水(加盖银行业务章或本单位工资花名表加盖财务章),收入超过3500元的需提供近三个月个人所得税发票。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三
购买房改房贷款
需准备的资料:
1.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长治市住房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不低于20%的房屋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说明:
1. 担保方式:借款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担保方式。目前有房产抵押、质押、质押加抵押三种担保方式。
2. 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65岁。
4. 偿贷能力: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的60%。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依据,有异议者可提供最近三个月工资流水(加盖银行业务章或本单位工资花名表加盖财务章),收入超过3500元的需提供近三个月个人所得税发票。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四
购买拆迁房贷款
需准备的资料:
1.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拆迁许可证或房屋征收的决定、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或者房屋征收补偿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不低于补足价格的20%的房屋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套房首付140平米以下不低于补足价格30%,140平米以上(含140平米)不低于补足价格50%房屋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说明:
1. 担保方式:借款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担保方式。目前有房产抵押、质押、质押加抵押三种担保方式。
2. 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65岁。
4. 偿贷能力: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的60%。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依据,有异议者可提供最近三个月工资流水(加盖银行业务章或本单位工资花名表加盖财务章),收入超过3500元的需提供近三个月个人所得税发票。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五
建造自有住房贷款
需准备的资料:
1.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县级以上土地管理、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建设住房工程预算报告、《工程承建协议》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说明:
1. 担保方式:借款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担保方式。目前有房产抵押、质押两种担保方式。
2. 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65岁。
4. 偿贷能力: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的60%。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依据,有异议者可提供最近三个月工资流水(加盖银行业务章或本单位工资花名表加盖财务章),收入超过3500元的需提供近三个月个人所得税发票。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六
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贷款
需准备的资料:
1.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大修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报告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说明:
1. 担保方式:借款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担保方式。目前有房产抵押、质押两种担保方式。
2. 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65岁。
4. 偿贷能力: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的60%。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依据,有异议者可提供最近三个月工资流水(加盖银行业务章或本单位工资花名表加盖财务章),收入超过3500元的需提供近三个月个人所得税发票。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七
购买二手房贷款
需准备的资料:
1.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之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房屋买卖交易契约原件一份。
4. 完税发票、《山西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所购房屋建成时间(房屋所有权证初始登记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二套房140平米以下首付款不超过计税价格的30%,140平米以上(含140平米)首付款不超过计税价格的50%,房屋价值按照《山西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金额核定。
说明:
1. 担保方式:借款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担保方式。目前有房产抵押(只限本套房)、质押两种担保方式。
2. 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65岁。
4. 偿贷能力: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的60%。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依据,有异议者可提供最近三个月工资流水(加盖银行业务章或本单位工资花名表加盖财务章),收入超过3500元的需提供近三个月个人所得税发票。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八
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需准备的资料:
1.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商业贷款《借款合同》、最近三个月偿还商业贷款还款记录、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一份。
3. 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贷款发放后需提供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原件一份。
说明:
1. 担保方式:借款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担保方式。目前有房产抵押、质押两种担保方式。
2. 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65岁。
4. 偿贷能力: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的60%。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依据,有异议者可提供最近三个月工资流水(加盖银行业务章或本单位工资花名表加盖财务章),收入超过3500元的需提供近三个月个人所得税发票。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九
异地贷款(一)
借款人在本市缴存公积金、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的其它省市购买商品房,可以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准备的资料:
1.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3. 不低于20%的房屋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套房首付140平米以下不低于30%,140平米以上(含140平米)不低于50%。
4. 开发商“五证”复印件并加盖开发商公章,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说明:
1. 担保方式:借款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担保方式。目前有房产抵押、质押两种担保方式。
2. 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65岁。
4. 偿贷能力: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的60%。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依据,有异议者可提供最近三个月工资流水(加盖银行业务章或本单位工资花名表加盖财务章),收入超过3500元的需提供近三个月个人所得税发票。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十
异地贷款(二)
借款人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其它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由开发商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项目,可以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准备的资料:
1.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3. 不低于20%房屋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套房首付140平米以下不低于30%,140平米以上(含140平米)不低于50%。
4. 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近半年的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加盖公积金业务章)。
说明: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加抵押。
2. 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65岁。
4. 偿贷能力: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的60%。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依据,有异议者可提供最近三个月工资流水(加盖银行业务章或本单位工资花名表加盖财务章),收入超过3500元的需提供近三个月个人所得税发票。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十一
月 对 冲 还 贷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以连带责任担保加抵押、房产抵押、单位保证担保方式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正常归还贷款一期以上。
2. 申请人公积金按月缴存、账户状态正常,且申请前三个月无停缴记录。
3. 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其每月缴存额。
4. 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须公积金缴存与发放贷款为同一管理部。
5. 存量贷款还贷人无逾期欠款,且近两年内无连续三期、累计六期及以上逾期记录。
6. 新增贷款还贷人正常还款一期以上且剩余还贷期限在12期以上。
7. 还款日当天不可办理月对冲还贷业务。
需准备的资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 还贷银行卡原件。
说明:
1. 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当月还款额的,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存入银行还款账户进行补充。若银行还款账户金额亦不足差额部分,则本月不能对冲,当月按逾期处理。
2. 对冲还贷申请经中心审批同意后生效。
3. 对冲还贷期间,涉及对冲还贷人员不可申请支取公积金。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十二
提前部分偿还贷款
申请条件:
1. 借款人正常还款一期以上。
2. 借款人每次提前部分还贷的金额为万元的整数倍,每月限提前还贷一次。
3. 连带责任担保加抵押和抵押两种担保方式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扣款账户余额两种方式提前还款;质押和质押加抵押两种担保方式仅限于扣款账户余额提前还款。
4. 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须公积金缴存与发放贷款为同一管理部。
5. 提前部分还贷时无逾期欠款,如贷款有逾期应首先归还逾期贷款本息后方可申请办理提前部分还贷。
6. 提前部分还贷不得更改还款期限和利率档次,月还款额根据剩余贷款本金、剩余还款期限重新计算。
7. 还款日当天不可办理提前部分还贷业务。
需准备的资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 还贷银行卡原件。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十三
提前结清贷款
申请条件:
1. 借款人正常还款一期以上。
2. 还款日当天不可办理提前结清业务。
3. 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扣款账户余额两种方式提前还款。
4.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须公积金缴存与发放贷款为同一管理部。
需准备的资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 还贷银行卡原件。
说明:
1.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在结清贷款同时质押人自动解除担保关系。
2.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凭贷款结清证明从银行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十四
贷后变更
(一)婚姻变更
申请条件:
1.借款人结婚;
2.借款人离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借款人不变,解除原配偶与房屋产权、债务归属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
(2)借款人变更为原配偶,同时解除原借款人与房屋产权、债务归属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
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结婚需提供: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
印件一份、已变更为申请人及配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借款人离婚需提供:
(1)协议离婚的,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民政局出具的离婚协议书。
(2)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
《民事调解书》。
说明:
因婚姻变更需变更借款人的,应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由原借款人变更为新借款人,。
2.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新借款人。采用房产抵押担保方式的由新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 已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须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新借
款人。须办理原房屋抵押注销登记后,由新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4. 借款人申请办理变更业务时若贷款处于逾期状态,须补齐逾期期间贷款本息及罚息后才可申请办理变更业务。
5. 借款人偿还能力不足的,须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提前结清贷款。
6. 借款人申请办理变更业务时若担保金额或抵押物价值不足的,须增加担保
金额或抵押物后方可申请办理变更业务。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十五
贷后变更
(二)质押转抵押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采用质押加抵押担保方式的,在贷款期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办理质押转抵押变更。
需提供的资料:
1.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
2. 抵押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采用本地其它房产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抵押物权属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说明:
1. 抵押房产需评估的提供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2. 房屋抵押登记完成后,借款人持《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变更合同生效。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十六
贷后变更
(三)担保人变更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采用质押或质押加抵押担保方式的,在贷款期内可申请办理担保人变更。
需提供的资料:
1.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
2. 新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新担保人《个人贷款质押担保情况表》原件一份。
说明:
1. 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必须为担保人,不得更换或解除质押担保责任。
2. 正常归还本金达到担保人担保额时,可申请解除担保人,且质押担保不能少于2人。
3. 借款人一年之内只能变更一次担保人,。
4. 新担保人须是无公积金贷款、无公积金担保的本市正常缴存公积金职工。

“一次性告知卡”贷款业务之十七
贷后变更
(四)抵押物变更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在贷款期内可申请办理抵押物变更。
需提供的资料:
1.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
2. 抵押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抵押物权属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说明:
1. 抵押房产需评估的提供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2. 房屋抵押登记完成后,借款人须持《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更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