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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2017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集中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2017-08-21 09:00:00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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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2017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期间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24家)。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25日上午8:30-11:00。

地点:区政府大门口两侧、八一广场东侧路南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在宣传点设立1个宣传咨询台、悬挂1条横幅和准备相关宣传资料。

2.各单位确定1名带队领导,并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业务的工作人员,以方便向广大群众发放资料、解答咨询问题。各单位不得缺席活动,宣传点参加人员不少于3人。

3.活动当天,各单位要向区政府办提供一套宣传资料。8月30日前,各单位要将“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区政府办217室。

联系人:张良 联系电话:0355-2239816

附件:8.25全区依法行政宣传月集中宣传日活动单位名单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附件

8.25全区依法行政宣传月集中宣传日活动单位名单

区安监局  区司法局  区教育局  区发改局

区卫计局  区城管局  区民政局  区统计局

区文旅局  区经信局  区财政局  区残联

区住建局  区档案局  区水利局  区环保局

区人社局  区审计局  区文化局  区农林委

区民宗局  区科技局  区商务局  区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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