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2017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集中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2017-08-21 09:00:00 来源: 点击:
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2017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期间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24家)。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25日上午8:30-11:00。
地点:区政府大门口两侧、八一广场东侧路南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在宣传点设立1个宣传咨询台、悬挂1条横幅和准备相关宣传资料。
2.各单位确定1名带队领导,并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业务的工作人员,以方便向广大群众发放资料、解答咨询问题。各单位不得缺席活动,宣传点参加人员不少于3人。
3.活动当天,各单位要向区政府办提供一套宣传资料。8月30日前,各单位要将“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区政府办217室。
联系人:张良 联系电话:0355-2239816
附件:8.25全区依法行政宣传月集中宣传日活动单位名单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附件
8.25全区依法行政宣传月集中宣传日活动单位名单
区安监局 区司法局 区教育局 区发改局
区卫计局 区城管局 区民政局 区统计局
区文旅局 区经信局 区财政局 区残联
区住建局 区档案局 区水利局 区环保局
区人社局 区审计局 区文化局 区农林委
区民宗局 区科技局 区商务局 区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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