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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城区司法局2017年1-11月工作总结

2017-12-12 14:56:32   来源:   点击:

 2017年以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我区普法教育和法治创建工作,结合当前我区开展的“五道五治”“违建清零”“城中村改造”“铁腕治污”“煤改气”等工作,坚持以建设“三个一工程”为工作总思路,紧紧围绕中心、立足本职,服务民生,强化措施,创新形式,积极作为,使全区法治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为打造“品质之城、幸福之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2017年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两学一做”,领导班子绘蓝图

根据区委的安排,区司法局认真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开展工作。

今年年初,局长平军伟在局领导班子会议上提出了建设“三个一工程”,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全局贯彻落实。首先,要树立一个目标,就是区司法局的各项工作在全市排名中要努力做到保二争一。其次,打造一支队伍,就是要打造一支清正廉洁的司法干部队伍。今年来,局领导班子通过抓学习、搞整顿、严要求、强素质等活动,通过局党支部开展的“十个一”活动,使广大干部各方面的素质都有了明显的提升。第三,抓出一个特色,就是要抓出一个独具特色的样板司法所。经过到全国先进的县区进行考察学习,总结了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我们选定了城区常青街道司法所为建设单位,制定了高标准的目标,做了高规格的规划,现正在落实过程中,将来司法所建成后,将成为全省先进,全国有名的司法所。

 (二)创新载体,法制宣传掀高潮

今年以来,我们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关键,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着眼法治教育常态化,做到六坚持。一是坚持了“法律”赶集制度。即只要有庙会的地方,我们的法治宣传站、法律咨询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就会设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者就会走到哪里。二是坚持了“服务农民工法律伴你行”工作机制。每年1月份是农民工返乡的高峰期,我们组织法治宣传志愿者走进车站、广场、街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了3月份诚信宣传月工作机制。“七五”普法伊始,我们将推进全民法治观念与诚信观念相结合,将3月份定为诚信宣传月。四是坚持了“法律六进”暨“法律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月工作机制。五是坚持年度编印普法教材工作法。今年,编印了《法律“六进”普法宣传册(一套)》,《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常用法律知识读本》《民法总则读本》,订阅《全国“七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该读本将我国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及居民常用法律法规编写成册,发放到机关、单位、社区及居民手中,受到群众的欢迎。六是坚持围绕各类主题日开展法治宣传。如:围绕“三八”妇女维权周开展了以“三八维权法律一条街”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围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了以“遵法守法,文明诚信”为主题的诚信宣传月活动;等等。2.利用机关信息报送,加强宣传法治。今年保持了上报市司法局信息全市第一的好势头,据统计1-11月份我们共报送区信息中心信息72条,其中省级采用19条,市级采用22条,区级采用31条,促进了单位和领导学法。3.利用新闻媒体搞好法治宣传。区司法局与区新闻中心合作,开通了《律师说法栏目》,通过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减少了社区居民之间、城中村改造当中的矛盾,促进了邻里和谐、城中村改造和“五道五治”中的拆迁工作。同时我们还发挥通讯员的作用,在省、市、区各种报纸和网上发表了70余篇法治宣传文章,社会影响力得到充分发挥与提升,推动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三)方便快捷人民调解促进和谐

人民调解工作是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当前司法工作的重点。一是成立了高标准的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了区、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一个调解组织网络。二是组建了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今年1月份我们重新对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严格的筛选。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筛选出了36名人员担任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组建起了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人民调解队伍。三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行网络调解案件,使一些简单的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纠纷就可以得到解决,给纠纷当事人带来更多的方便和快捷。四是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库,打造优秀人民调解队伍。为适应新形势下复杂疑难纠纷调处工作需要,有效整合调解资源,我们建立了全区人民调解员人才库,入库调解员命名为金牌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库是城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1-11月份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25起,调解成功772件,成功率83.46%,其中,涉及2158人,疑难复杂案件195起,涉案金额451.1万元,防止群体性上访62起,特别是及时成功调解了长治六中学生跳楼,新民装饰城雇工从大货车上摔下,第二设计院开发工地等影响比较大的纠纷案件,避免了因调解不成可能引发的群体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为我区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四)“五道五治”律师组团搞服务

在我区开展的“五道五治”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区司法局组成了律师团,发动了广大人民调解员和全体机关干警积极参与到上述工作中。区委、区政府下发《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后,我们组织了以山西省隆德晟律师事务所张建云主任带队的律师团,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为附城村、马坊头村整村拆迁提供了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建议。在各种会议和实际工作中,我们组建的法律顾问团均发挥了重大作用,对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五)诉调对接依法调解新形式

大力推动诉调、公调、访调对接机制,促进社会矛盾有效化解。目前我们已经建立并完善了诉调、公调、访调对接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与其他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有机衔接,积极落实了“派驻式”对接方式。一是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今年4月份,我们与区人民法院积极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我们在区人民法院设立了诉调对接窗口,截止目前已经接受指派案件452件,成功调解诉调对接案件116件,司法确认35件。二是加强公调对接机制。在继东街司法所与派出所建立“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室”后,我们在全区范围内推广这种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所所联调”的工作模式,加强公调对接工作。三是推进访调对接机制。实行人民调解员信访值班,坚持依法公正、高效便民、双方志愿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调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多方对接机制成为全市诉调对接工作的一个亮点,兄弟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多次到我区学习交流。

(六)济弱帮困,法律援助降门槛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努力降低法律援助准入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继续加强各法援工作站工作人员、志愿者的业务水平的提升,在现有基础上、大力推行法律服务机构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维护好环卫工、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创新思路强素质,打造平台搞服务,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在全区所有街道、社区、环卫处、武装部和武警中队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实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值班制度,免费为百姓办理法律服务事项,使当事人随时随地就能够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对于疑难案件要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广泛推行法律援助“初审制”、“点援制”,将城家庭年收入在我区最低生活保障线二倍以下的困难群众纳入受援对象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使广大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仅2017年1-11月份援助案件就达到218件,其中:民事案件161件,刑事案件47件,行政案件11件,咨询6056人次。我局法律援助中心获得“长治市法律援助目标考核先进集体”,援助中心主任高艺获得“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七)从善不弃,社区矫正致关爱

一是建立和培养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学习。经过多年来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深深地认识到在现有监管条件下,如果不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是不可能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三是预防和减少矫正人员再犯新罪。截止11月中旬,全区安置帮教对象736人,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在册共计221人,累计接收1298人,累计解除1077人。全区1-11月份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确保了全区安置帮教率达100%。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是广大干部更新了工作理念,突出了监管重点,完善了监管方式手段,通过排查核对狠抓重点对象分类、分级管理,防止发生脱管和失控。四是根据城办发〔2017〕8号《关于打击“五霸”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关于“一带一路”峰会期间督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维稳工作的通报》,我局开展了全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各类专项行动,积极整合社会力量,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总体工作要求,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强化帮扶安置职能等方面着手,实现三个转变,形成齐抓共管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真正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使矫正对象感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八)包联农村确保煤改气工作完成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我局的包联单位是太东街道柏后村,就“燃煤清零”、“煤改气”工作以及“裸土裸地覆盖排查”工作确保完成,为打赢环保攻坚战提供保障。因冬天取暖季到来,煤改气工作时间短、任务重,我局为配合村委工作,从在保证局机关正常工作外,抽调四名工作人员常驻柏后村协助工作,每周末局领导班子成员轮班带领全局工作人员到村委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1-11月份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司法所的建设发展很不平衡

从总体情况看我区的司法所建设是比较好的,但突出的问题是发展很不平衡,有的所已经达到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进水平,有的司法所只仍然处在十分落后的状态。

(二)机关工作人员严重缺编

由于全区干部人事的调整,我局现在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缺编现象非常严重,直接影响到了局里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个别工作人员纪律观念淡泊

在司法所个别工作人员身上,存在着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思想,个别工作人员不服从组织上做出的决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对全局的工作造成了损害。

总之,1-11月份以来我局的各项工作都要取得了优异成绩,但距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工作的工作中,我局全体干警将在平军伟局长的带领下,继续努力奋斗,用全局之兵,举洪荒之力,砥砺奋进,创建城区司法局更好更美的明天,为建设“大美长治、品质城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017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