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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30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验收意见

2017-12-28 10:45:33   来源:   点击:

 

中共长治市城区委员会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30号整改任务

 阶段整改验收意见

 

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17年12月22日,长治市城区区委、区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30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散煤污染管控缺位,山西省单位面积耗煤量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倍,燃煤污染是全省采暖期空气质量恶化的重要因素,一些地市虽开展了散煤替代工作,但存在进展缓慢、替代用洁净焦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二、2017年底阶段整改目标

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和燃煤锅炉淘汰整治任务,重点城

市划定禁煤区,减少散煤使用,增加清洁能源供应。2017年底,全省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63%以上;到2020年,全省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68%以上。

2017年,全省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率达到91%以上;到2020年,全省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率达到94%以上。到2020年,商品煤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逐步提高洁净型煤的监督抽查合格率。

三、完成情况

(一) 强化督导考核(30CZ01)

1.全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城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总任务为78个村(社区)26728户。其中,61个村(社区)22123户实施以气代煤改造,16个村(社区)4530户实施过渡安置,1个安康社区拥军巷75户居民自愿自费实施集中供热改造。截至目前,22123户以气代煤管线入户工程全部完成,21903户完成燃气采暖热水炉安装调试,完成率99.01%,剩余220户燃气采暖热水炉政府补贴款(3000元/户)全部发放至居民手中;4530户实施过渡安置的已全部签订协议,过渡安置补助款按先期发放50%要求发放到位;安康社区拥军巷自愿自费实施集中供热改造75户居民的集中供热改造全部完成。

2.淮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8台燃气锅炉已全部安装到位,全部完成调试,并开始运行;清华机械厂4台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对应改造的7台燃气锅炉(2台20蒸吨,1台10蒸吨,2台2蒸吨,2台1蒸吨),已经安装到位。

(二)加大专项整治(30CZ02)

2017年10月,发布《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通告》,严禁散煤复烧,严禁焚烧秸秆、垃圾、落叶等杂物;严禁露天烧烤;严禁运输车辆沿路抛洒等其他违法违规污染环境行为,强化建筑工地、道路清洗等抑尘降尘措施,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落实各行业防污治污无害化措施,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污染大气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并依法强制停产停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拒不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阻碍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做好洁净焦生产招标工作(30CZ05)

2017年6月,发布了《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辖区全面禁煤的通告》,在辖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经营、使用一切煤焦燃料,并持续开展禁煤综合执法。

四、验收结论

达到序时进度。

 

中共长治市城区委员会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