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公开 > 城区环境保护局 > 行政执法项目 > 行政许可类项目 >

长治杏林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17-12-25 10:02:55   来源:   点击:

长治杏林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长治杏林康复医院建设项目位于长治市大南关英雄南路446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N36.160664°,E113.104404°。项目西侧为长治交警四大队,项目东面为一汽配城回迁小区,南侧隔一条道路为城南生态苑(公园),北面为一洗浴中心。本项目租用已有一栋三层建筑,设门诊、中医康复、儿童保健、康复治疗等科室,配套管理用房等,总建筑面积8500m2。病床设置规模为100个床位。医院不接纳和收治传染病人,不设置传染病科。项目西侧为英雄南路,北侧为五针街,交通便利。环保工程为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治理设施。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尚未动工建设。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为运输车辆尾气和建筑装修废气。

(2)水环境:施工废水包括机械设备洗涤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各类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均位于室内,噪声源强均较小。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设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2)运营期

(1)大气污染: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及汽车尾气。

(2)水污染: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医院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医院内医务人员、陪护人员、康复住院病人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医院医疗废水包括医疗检验废水、治疗室废水等。

(3)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废药品、损坏的康复器械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要定期洒水,以减少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施工材料不露天堆放;装修中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在装修油漆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对场内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严禁随意抛洒垃圾的行为;严格实施这些措施可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已有污水管网排入城市下水道,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卫生处理设施进行收集,经周围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治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和施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对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噪声隔挡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收集后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收集处理。

2)运营期

(1)大气污染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且污水处理站密闭设置,其产生的臭气统一收集后经活性炭脱臭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项目的汽车尾气主要来源于地面停车场。由于项目所设停车位较少,项目所在区域地形较为开阔,废气易于扩散。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合理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水污染

本项目各科室产生的废水先经预处理后,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30m3/d)对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控制室设置在污水处理设施地面(设置发生器、水泵控制开关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经项目周围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治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废水经合理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经消毒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380号令)相关要求,在医院内分类收集,临时堆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在48小时内送资质单位处理。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并树立明确的标示牌,在医疗废物回收机构回收之前暂存项目医疗废物。可见,在采取上述预防措施和办法后,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固废均得到了合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室内布置、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长治杏林康复医院建设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和当地发展规划;工程污染物在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可较好的做到“达标排放”的要求。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在严格执行环评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报告书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治杏林康复医院   

联 系 人:韩秀丽               

电话号码:13994626787             

地    址:长治市大南关英雄南路446号                          

环评单位:山西天益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号码:0351-7539600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佳华街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