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号长治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8-01-22 11:22:44 来源: 点击:
〔2018年〕第1号
长治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局会商预测:1月20日-22日,我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
程。按照市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8年]第1号要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决定:全区继续保持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响应,橙色预警解除另行通知。请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继续做好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工地停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请于每日15时前向区大气办报送措施落实情况。
联系人:王菁菁
电 话:2239675 2239620
传 真:2239671
邮 箱:czscqhbj@163.com
长治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借章)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