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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12-12 08:54:15   来源:   点击:

长治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几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7年以来,我局按照《条例》和区政府信息中心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实施政务公开,提升了卫计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之中,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分工负责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人员相对固定,职责明确,确保了各项信息得到有效公开。完善了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一系列方便群众的公开办事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监督,促进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为保证政务公开的质量,建立了政务公开监督机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是搭建平台,拓宽发布渠道。一是切实抓好公众信息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新闻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二是全面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公开国家、省、市、区、街道五级维权电话,做到政策咨询“一口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首先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形式。为了让群众充分知情,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采取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三种公开方式。区卫计局加强了政务信息网建设,街道、社区(村)两级设立政务、村务公开栏。通过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问卷调查和聘请监督员等多种有效形式,将卫计政务公开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严防不公开、假公开。其次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政策法规、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投诉电话以及工作动态等方面,接受群众监督。再次规范政务公开的程序。健全完善工作程序,政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评议-反馈的一般程序办理,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区卫计局未收到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区卫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7年,区卫计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协调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2017年虽然全区卫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除在区政府信息网上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外,利用版面、报纸、电视台、街头LED屏、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更好地服务于公众、服务于社会。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

3、严格网络信息公开质量关。及时更新政务网络信息,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展示我局能力素质的一个窗口,为开展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