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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士官转业
提交时间: 2014-7-18
进展情况: 已处理
留言: 我3期士官,今年转业,户口在山东,能不能转业在长治安排工作。
回复: 城区民政局回复: 一、转业士官进行安置权属在长治市民政局安置办,不在城区责权范围;二转业士官进行异地安置可以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执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异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异地安置。你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对照以上三种情况来考虑自己是否符合异地安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