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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城区工商局解除异常办公室三个月未解决
提交时间: 2017-9-15
进展情况: 已处理
留言: 2017年6月份上交解除异常申请,到现在已经3月有余,仍旧未能解决,打电话咨询态度不好,仍然不能积极作为。
回复: 城区工商局回复: 每年6月份,上一年度未年报的企业、个体户网上自动给出名单,需要人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由于个体户年报意识差,对信用惩戒重视不够,造成个体户年报率仅为40%左右,辖区个体工商户共有32297户,未年报的总户数的60%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到时网络关闭,无法再标注。因此每年六月份必须集中精力对未年报的企业和个体户进行列入操作,移出工作只能让位于列入工作。考虑到工作量和实际情况,我局已请示上级,并根据相关规定,出台了文件,从9月20日起将个体户经营异常状态管理工作权限下放到六个工商所办理,大大缓解工作压力,更好促进个体户经营异常状态管理工作,相关权限已下入至各工商所,监管股已不再办理个体户异常名录移入、移出工作,当事人的异常状态将由所辖区工商所移出,相关情况已回复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