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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城区东街食品药品监督站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提交时间: 2017-9-29
进展情况: 已处理
留言: 长治城区东街药品食品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恶劣,违背党的原则,特别是18613552766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严重和习主席八项原则背离。
回复: 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 今年9月底,迎接文明城市复审检查期间,投诉人前往东街食药站办理《小摊贩备案登记证》,因两次均未见到该站工作人员,投诉人遂通过该站“外出提示”电话联系该站站长。当时因站长同志正带领全体监管人员在辖区指导文明城市创建,未能及时委婉答复和说明情况,致使投诉人产生误会。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一是已对该站站长提出批评建议;二是及时协调双方相互理解,达成共识,目前投诉人已无任何异议。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行业监管“放管服效”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打造“文明、规范、高效、廉洁、便民”的食药监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