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犬类管理的通告》部署,多部门联动全面展开犬类管理整治工作——

2017-08-04 09:35:18   来源:   点击:
【字体:

为宠物犬套上“紧箍咒”

全媒记者董鑫报道: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犬的人也日益增多,但随之引发的宠物伤人、影响市容环境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主城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

通告出台后,我区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召开专题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市政府通告精神,安排我区犬类管理整治工作。全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犬类管理有序推进。

自8月1日起,我市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犬类管理整治。整治的区域包括东至东环路及老顶山镇、老顶山旅游开发区,南至南环东西街,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北环东西街。管理整治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导盲犬除外)。

通告对主城区的单位和居民饲养的犬类都有明确的规定。单位因工作需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须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饲养。违规饲养禁养犬只的,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自行处置,逾期未处置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居民每户限养一只小型犬,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遛犬时间为每日早7时前、晚9时后,小区居民遛犬禁止出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居民遛犬禁止出户。遛犬时须为犬只束犬链、挂犬牌、带清洁用具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未按规定遛犬的按无主犬处理,未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各相关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公安部门负责犬只登记和年检工作及查处无证养犬、携犬外出、纵犬伤人、犬吠扰民等违法行为;畜牧兽医部门负责设立动物疫病免疫注射站(点)和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防疫注射工作,负责核发《犬免疫证》,建立犬只养殖、免疫及疫病监测预警预报信息系统,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行为;卫生疾控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防疫注射及被犬伤害者的诊治和狂犬病疫情监测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犬只交易市场的工商登记注册,对犬类养殖经营者和犬类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查处因养犬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房管部门负责监督物业公司落实养犬管理规定;各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辖区内犬只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负责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养犬行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我区各相关部门将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严格坚持属地管理,严格注册登记,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坚持整体联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例会、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通过整治发现问题,构建犬管长效机制。我区还将强化督导检查,从公安、工商、畜牧、卫生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检查组,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强化督导,将犬类管理整治工作抓出成效,进一步提升我区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相关热词搜索:主城区 市政府 通告

上一篇:我区小学生新生入学报名工作有序推进
下一篇:多部门联合开展餐饮行业燃气百日安全大检查

栏目总排行
栏目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