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医护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公告
2013-01-09 19:52:35 来源: 点击:
(第3号)
在《长治市城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医护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2号)中规定报考者应具有长治市辖区户籍,《招生简章》中凡涉及户籍规定和《公告》(第2号)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告》(第2号)为准。
特此公告
长治市城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
医护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上一篇:“宏达”杯“携手两岸 助力城区”涉台知识有奖竞赛活动获奖名单
下一篇:长治市城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