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长治市城区委员会关于任命区政协办公室主任、专门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2017-04-18 15:59:38 来源: 点击:
(2017年4月14日政协第九届长治市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经政协第九届长治市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
张海斌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主任;
马献堂同志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田 霞同志任区政协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牛建斌同志任区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王联珍同志任区政协学习联络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郝雪萍同志任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
李国蓉同志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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