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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

2016-09-13 08:50:05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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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各街道纪工委、各单位纪检组:

2016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持续强化换届风气监督,持之以恒推动作风建设,按照省市纪委有关要求,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发信号打招呼,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9月12日至10月12日。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按照《关于加强联动协作全面监督“四风”问题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反对“四风”重申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八个方面内容。

(一)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重点检查:履新干部是否严格按照《长治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交回原单位配备的公务用车;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长期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不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以各种理由将公车停放在非单位场所;公务车辆使用套牌(公务时挂“正牌”,办私事用“假牌、套牌”)以及其他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重点检查: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或福利;以节日为由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为单位领导、财务人员等特殊群体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类费用等问题。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重点检查:将宴席化整为零,采取分批次、分地点、故意错开数天或数周,变相大操大办;形式上不请客、不设账本,实际上利用个人影响隐蔽收受礼金;借生日、圆锁、乔迁、升学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重点检查:用公款送月饼、土特产等节礼;通过支付宝转账、电子礼品卡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送礼;利用电子商务提供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微信红包等新的送礼形式;党员干部接受各种消费会员卡、有价证券等礼品礼金行为。

(五)公款国内、出国境旅游(利用公权力旅游)。重点检查:借培训、开会等工作名义故意延长时间或绕道公款旅游;借爱国教育、党团活动等幌子,变相公款旅游;个人及家庭旅游时,利用公权力让旅游地(点)免门票、免费提供食宿、提供车辆服务等问题。

(六)楼堂馆所及办公用房违规问题。重点检查:履新干部调任新单位后,不按规定腾退原办公用房、周转房的问题;违反规定为履新干部超标准购买办公用品,超标准装修周转房、办公用房的问题,以及弄虚作假超标准、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的各种变异形式。

(七)违规公款吃喝、接待。重点检查:借干部提拔、调整、交流之机,组织或参与“饯行宴”“接风宴”等宴请活动,组织人员欢送、迎接等任何形式的迎来送往或庆贺活动,拉“小圈子”,搞利益交换;公务接待中无接待明细,陪餐人数过多;提供或接受明显超出正常水平的高档消费、高档娱乐;向各类酒店以会议费等形式拨付资金,变相接待;将大额消费拆分开具发票,“化整为零”逃避检查;采取阶段性结账、延期结账或先消费事后结账方式,“合零为整”规避查账等问题。

(八)其他方面。重点检查:履新干部违规带原单位的司机、秘书、非组织安排的干部等工作人员到新单位等其他各类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违规组织或者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及相关活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和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活动人员的宴请、旅游、休闲、健身、美容、购物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吸毒和封建迷信活动。

三、检查方法及分工

(一)进行自查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工委(纪检组)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开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要通过宣传教育、随机抽查、谈话提醒等各种形式,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员干部思想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区纪委。

(二)专项检查

各联动协作重点部门(1个区委部门和14个区直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联动协作全面监督“四风”问题的工作方案》任务分工,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区纪委。从9月12日至10月12日,实行专项检查“周报告”“日报告”制度,按要求向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监督检查情况。

(三)督察督办

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全区监督检查、联动协作重点部门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抽查工作。

区纪委第1至5纪检监察室要对所联系街道、区直部门进行督查,并及时核实处理上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处、立曝光。节日期间,市纪委将派专门的检查组在城区督导并检查,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

四、具体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各联动协作重点部门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真正扛起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主体责任,充分认识齐抓共管立体围剿“四风”的重要意义,树立大局观念,强化监督意识,制定切合工作实际的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安排部署,上下齐心、全力以赴,切实通过监督检查,推动作风持续好转,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宣传上要营造声势。区纪委要加大舆论造势力度,主动发声,通过电视媒体、新闻报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组的检查内容、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55—2239161。同时,还要在“中秋、国庆”节前,通报曝光一批几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切实增强政治效果、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三)报送中要及时全面。各检查组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问题线索的收集和报送工作。从9月12日起各检查组实行周报告机制,要将本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汇总情况,及时报送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时间为:9月14日、9月22日和9月28日下午4点前。“中秋”、“国庆”节放假期间(9月15日至9月17日,10月1日至10月7日)各监督检查组实行日报告机制,每天下午4点前将发现的问题线索报送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箱:dfs2188624@163.com)。10月12日前,要将“中秋、国庆”节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区纪委设立专门台账,分类统计,并筛选一批典型问题,做到立查立处立曝光。

(四)工作上要务求实效。各检查组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抓重要节点、抓关键问题、抓监督执纪等一系列措施,盯住不放,严格执纪,一抓到底。专项检查组要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做好证据收集、现场处置和移送处理工作。严禁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遮遮掩掩,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从严从重查处。同时,区纪委要派出督导组开展随机抽查,对发现“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问题线索查处不及时的单位及部门进行问责追责,既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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