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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17-11-17 10:28:55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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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公布150批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覆盖畜禽肉以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类、豆类、鸡蛋、食用菌、水果等七个类别150批次20余个检验项目。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14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为:

韭菜1批次;为长治市城区食通天美食汇(长治商厦6楼A号)采购的韭菜,检测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正在进行核查处置。

备注:不合格检验项目解释

氯吡硫磷,又名毒死蜱、氯蜱硫磷,化学品名:O,O-二乙基-O-(3,5,6-三氯-2-吡啶基)硫代磷酸,白色结晶,具有轻微的硫醇味。非内吸性广谱杀虫、杀螨剂,在土地中挥发性较高。毒死蜱属中毒农药,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对蜜蜂有毒,在叶片上残留期一般为5~7天,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国家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mg/kg≤0.1。

 

                              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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